中国甘肃网4月28日讯 据甘肃法制报报道(记者 李军 通讯员 张芳琴)4月25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7期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的通知》,通过组织学习,院领导要求全院干警要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紧扣“三个相结合”,时刻遵守规矩,谨言慎行、严格自律,做到自警、自醒、自重,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把贯彻落实通报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通过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使全体干警做到熟记能背《准则》,熟悉会用《条例》,不断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把贯彻落实通报精神与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相结合。班子成员要自觉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责任落实;纪检组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以管理“人、财、物”重点岗位和执法办案重要环节为重点,强化监督,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把贯彻落实通报精神与加强作风建设相结合。全体干警要强化宗旨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时刻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强化纪律约束,提高纪律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