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饱受诟病的社保高费率终于要降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9日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决定暂时按两年的期限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并降低失业保险总费率。《通知》表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因为“兹事体大”,在很短时间内,降低养老保险缴费、合并生育险医疗险的消息,就形成了“刷屏”之势。这个消息,对于企业来说如同及时春雨,将实实在在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那么,在为此点赞并且希望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的同时,还想对降低费率进行两个提醒。
第一个提醒是,降费率不能降待遇。对于降低社保费率,舆论一直有着矛盾的态度。一方面确实看到费率过高,加大了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又担心,社保费率降低了,企业缴少了,以后的养老待遇也可能下降,从而影响劳动者的获得感。
关于这一问题,在今年4月15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珍在回应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是否会影响广大参保群众的社保待遇时明确表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都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这次《通知》同样明确,“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从中可以看出政策的连贯性,希望“说到做到,不放空炮”。
第二个提醒是,降费率不能降力度。这主要是针对社保推进力度而言的。在看到当前社保费率相对较高的同时,还要看到依然有不少劳动者没能享受到社保。此前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经介绍,目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覆盖8.5亿人,距离10亿人的应覆盖目标还有15%左右的空间。从绝对量上讲,1.5亿人不是一个小数字。这部分人长期徘徊在社保之外,不仅显失公平,任其下去还会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现在,降低社保费率已经迈开步。这一政策带来的利好,不仅在有形上降低了企业负担,而且在无形中体现了与企业共渡时艰的态度。很是担心一些企业只看到爱护,没想到责任,继续不替员工缴纳社保;一些过去缴纳社保的企业,以困难为由拒不缴纳保险。而有关方面只想到关心,放弃对企业责任的要求。如果这种担心成为现实,那么社保10亿人的覆盖目标会受到影响,而且社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会面临更大压力。
降低费率不是不要缴费。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可以缓缴。但是,缓缴不是不缴。在降低费率的风口上,在对企业关心关爱的同时,很有必要强调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今年两会上,针对社保基金收支平衡问题,代表委员提出降费率还需迈过“三道关”,分别是:全国统筹、征缴扩面、国有资本划归,值得有关方面重视。
降负促发展是一条被证明了的真经。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适当适时降低社保费率,可谓势在必行,不得不行。最终的事实会证明,今天降下来的明天会加倍补回来。但在降低社保费率的过程中,既要防止“摁下葫芦连累瓢”,出现待遇随费率下降;还要防止“摁下葫芦起了瓢”,出现扩面不力,影响收支平衡。不降待遇,继续扩面,相对于降低费率,这也是需要做的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