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更要“改善”(思想纵横)
叶帆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包括“加强”和“改善”两层涵义。加强党的领导,前提是改善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只有准确把握二者关系,才能更好坚持党的领导。
一些领导干部一讲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脑子里其实就只有“加强”二字,把“加强”又简单等同于揽权,事无巨细都要管,似乎管得越多、管得越细就越能加强党的领导。这显然不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初衷。而且,有的领导干部假借加强党的领导,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甚至搞权力寻租。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美其名曰是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实际上是在破坏司法公正。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该让市场说了算的事情非要自己说了算,美其名曰是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实际上是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这样的“加强”,实际上是在损害党的领导,也是腐败的诱因。因此,必须明确,加强党的领导不是大权独揽、唯我独尊、包打天下。正如习近平同志在今年两会上指出的,“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要真正加强党的领导,首先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没有“改善”作为前提,“加强”就是一厢情愿,结果党的领导可能就是“加而不强”甚至“外强中干”。
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之所以要不断改善,是因为时代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时在变、势在变、人在变,党的领导也必须与时俱进,这一点无须赘述。那种认为只要有权力就能领导一切、一旦执政就能天长地久的想法,显然是幼稚的。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一个执政党不能与时俱进改善自己的领导,失去执政地位是迟早的事。要改善党的领导,从根本上说要靠掌握和运用共产党执政规律,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改善党的领导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而不是“改变”党的领导。现在,对如何改善党的领导有各种思考和议论,但一些议论假借“改善”之名,实为“改变”党的领导,其目的是削弱党的领导、否定党的领导。这是必须高度警惕的。比如,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时,有人就开始炒作“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认为只有承认“法大”才能改善党的领导,其真实意图就是用“法”排斥“党”。这种“改善”党的领导的实质是“改变”党的领导,而不是加强党的领导,与我们讲的改善党的领导在出发点上是完全相反的。
“加强”和“改善”之间的这种关系,要求我们党在坚持党的领导问题上,一方面要保持忧患意识,切不可认为自己是执政党,在领导问题上就可以高枕无忧、就可以一呼百应,如何改善党的领导始终是一个伴随执政全过程的长期课题;另一方面也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对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要有十分清醒的体认,对一些名为“改善”实为“改变”的主张要有政治鉴别力,不能人云亦云、自乱阵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于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作出重要部署,牢牢把握住“加强”与“改善”二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以改革消除党的领导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以法治规范党的领导。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党的领导的根本举措。另一方面,我们党又强调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强调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这是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这样,就把“加强”和“改善”有机统一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进程中,使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更加鲜明地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