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下移执法重心、减少执法层次、整合执法队伍、加强属地管理、在农村推行综合执法一站式服务”,这些都是定西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4年4月,省政府确定在定西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7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定西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自此,全市各县区相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成了“定职能、定编制、定人员”的三定方案。目前,全市综合执法改革效果初显,各项工作正在深入推进。
统筹谋划注重顶层设计
定西是一个农业市,人口多,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大量人口主要居住在乡镇和农村,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的重头在基层。针对现实中行政执法职权都在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乡镇基本没有执法权,镇级政府缺乏对城镇管理的综合执法权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定西市
坚持问题导向和市县乡三级联动,力求通过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市法制办和市编办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深入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调研,赴外地考察学习,吸纳发达地区综合执法改革经验,10多次召开座谈论证会,8次向省编办和省法制办衔接汇报,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定西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三级联动推行综合执法
在市级层面,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加强属地管理。整合市级农林水牧、文化旅游、卫生计生等领域的内部执法机构,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下移县区执法权1461项。市级部门重点进行本行业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行使重大疑难、在全市范围内影响较大和跨县区案件的执法权。
在县级层面,扩大相对集中处罚权范围,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推进县区综合执法。将7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综合执法局,在原相对集中行使的处罚权基础上,再整合国土、交通、畜牧、林业(除森林公安局处罚权之外)、水务、水保、农机和农业8个方面的部分或全部共525项行政处罚权,由县区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
在乡镇(街道)层面,下移执法重心,综合执法向乡镇(街道)延伸,在农村推行综合执法“一站式”服务。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所,作为县区综合执法局的派出机构,整合食药、国土、工商、文化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全部职能、职责;同时,对医药卫生、环保、安监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进行再整合,分别以县区综合执法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名义执法。
建立机制确保规范运行
为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定西市制定印发《定西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法》和《定西市综合执法配合协作办法》,建立了联席会议、执法配合、举报投诉、信息资源、执法保障、分级案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常态化的人员培训8大机制,规范运行,提高综合执法效率。
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效也初露端倪:执法队伍种类减少,市级8大领域改革中专业执法队伍由13支减到7支,7县区撤并执法机构42支;执法重心的下移,使得执法属地管理原则得到有效落实,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县区实施相对集中处罚,实现了监管与处罚相分离、相制衡,解决了一个部门集审批、监管与处罚于一身的问题;在乡镇一级,整合所有站、所,集中了执法人员,加强了执法力量,解决了多头执法、乡镇一级无执法权的问题。同时,乡(镇)政府在乡(镇)村规划、环境卫生、违章建筑拆除、土地管理、乡村道路路政管理、农资打假和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有了抓手,解决了监管空白,提高了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