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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警方摧毁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犯罪团伙

2016-04-13 09:10:12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天水警方摧毁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犯罪团伙

  图为犯罪嫌疑人(警方提供)

  中国甘肃网4月1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哈丽娜) 近日,天水市秦州公安分局摧毁一卖淫团伙,解救出10名被强迫卖淫的未成年少女。这些女孩子大多来自天水秦州区周边的农村,她们十三四岁就辍学在家,父母在外打工对她们疏于管教。令人痛心的是,这些花季女孩被救后对所受的“伤害”十分麻木,认为无所谓,习惯了,只要别让家里人知道就行。

  2016年1月13日,在天水秦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五中队,有人报案称自己13岁的女儿小莉(化名)于2015年8月底辍学外出打工,以前还经常给家里打电话,可最近半个月,小莉音信全无,家人十分着急,请求警方帮助查找。未满14周岁女孩失踪,引起警方高度重视,警方立即按少女被拐卖立案,并对相关情况展开侦查。

  警方通过摸排走访获悉,小莉曾在陕西省宝鸡市的一家足浴店上班,有可能被人控制从事卖淫活动。小莉姐姐向警方反映一条重要线索:妹妹曾告诉过她一个地址,让她寄顶帽子过去。1月28日,民警赶往宝鸡,根据邮寄地址找到了收件人张某。张某告诉民警,自己的朋友陈某和一个在足浴店上班的天水女孩在“处朋友”,目前两人躲在安康市。经仔细询问,民警确认这个天水女孩正是家人要找的小莉。接到警方电话,陈某很快带着小莉回到宝鸡见到警察。

  据小莉说,2015年8月,辍学在家的她通过微信认识了男子许某。许某花言巧语忽悠小莉去兰州一家火锅店做服务员。当小莉到兰州后才知道,许某并非让她去做服务员,而是控制其人身自由后,利用恐吓、威胁、殴打等方式,强迫她从事卖淫非法活动。

  侦破强迫十余名少女卖淫

  小莉反映说,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许某等五六名男子带着她先后在兰州、陇西、宝鸡等地的KTV、足浴店里卖淫。期间,她不想干了,曾偷偷跑回天水,但因怕自己卖淫的事被家人知道而没敢报警。过了两三天,许某派人来天水,将小莉带回宝鸡一顿暴打,逼她继续卖淫。不久,小莉在KTV上班时认识了男朋友陈某,趁许某等人不备,陈某带小莉跑到安康市躲起来,直到警方找到自己。

  小莉说,和她一起被许某等人带到宝鸡强迫卖淫的,还有另外三四个女孩,年纪都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听完小莉的讲述,民警决定立即实施抓捕,尽快解救其余被控制的女孩。1月29日,民警在宝鸡警方的配合下,在宝鸡高新区的一间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许某、钱某、殷某3人抓获。通过审讯,民警发现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案。

  2月1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在天水秦州区被抓获,3月21日,另两名嫌疑人许某乙、冯某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据嫌疑人供述,团伙成员共有6人,自2014年6月至今,将十余名未成年少女哄骗至天水、兰州、陇西、宝鸡等地,控制并强迫她们卖淫。据了解,这些女孩均来自天水秦州区周边农村,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年仅13岁,部分受害人案发前已离开。截至案发,警方共解救了4名受害人。目前,6名嫌疑人均被警方以强迫卖淫罪刑拘。

  反思迷失的花季令人痛心

  4月12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天水秦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五中队教导员李明辉。据介绍,嫌疑人做案手法一般是先通过QQ、微信等聊天软件寻找锁定目标,称想和女孩“处朋友”,然后以带她们到外地打工或是游玩为由,将女孩哄骗出来,带到兰州后便凶相毕露,强迫她们从事卖淫活动。为使女孩们就范,嫌疑人没收她们的通讯工具和钱,并对她们殴打、威胁、恐吓,受害人因为年龄小,遭威胁后,被迫走上了卖淫之路。受害人卖淫获得的非法收入,除了一部分给卖淫场所提供者外,大部分都被嫌疑人挥霍,受害人平时只能得到一二十元吃饭的钱。

  李明辉说,警方成功解救小莉后,她的反应十分麻木,一副无所谓的样

  子。案件中受害人之一的凤凤(化名)是小莉的同学,被小莉以一起出去玩为借口骗来,后在嫌疑人威逼恐吓之下乖乖就范。当民警问小莉中途逃跑回天水为何不报案时,小莉表示一是因为害怕事后被报复,二是怕这种事传开,自己和家人在村里抬不起头,还是能瞒多久是多久吧。李明辉说:“通过这个案子我们发现,这些女孩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令人十分痛心,值得全社会深思。”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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