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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积极对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四行业14.7万户纳税人将获减税红包

2016-03-23 07:16:26 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肃积极对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四大行业近十四点七万户纳税人将收获减税红包

  中国甘肃网3月2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卢吉平 实习生 赵芳琳) 记者22日从甘肃省财政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自2016年5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全省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甘肃省自2013年8月1日开展营改增以来,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05万户,较试点初期增长2.96倍以上,月均增加1045户。试点以来,同缴纳营业税相比,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减税幅度最高达40%;一般纳税人中80%以上有不同程度下降,整体减税面达到97%以上,整体减轻企业税费26亿元。此次甘肃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以及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此次甘肃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近14.7万户纳税人,试点准备的户数多、时间紧、任务重。为了确保试点的如期顺利推进,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平稳实现税制转换,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提出,各级财税部门要认真做好试点纳税人核实确认工作,确保基础征管数据真实、准确,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按期完成税务登记、试点纳税人分类、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优惠政策资格确认、最高开票限额核准、税种、票种核定等工作。同时,科学配置人财物和办税服务场所,开通营改增“绿色通道”。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缓解实体办税服务厅压力。做好核心征管、电子申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等总局开发各系统的升级、测试、联调,配套做好自有系统开发、安装、升级、测试、联调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向广大纳税人阐释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的政策内涵,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_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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