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兰州 正文
投稿

庆阳镇原一中学校长老师因招生舞弊双双获罪

2016-03-18 08:28:23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文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伪造资料为12名“高考移民”办理报名手续

  镇原一中学校长老师因招生舞弊双双获罪

  中国甘肃网3月18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董子彪)镇原县广文中学原校长张某某,教师崇某某在高考报名工作中,徇私舞弊,为明知不符合条件的12名考生伪造相关资料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考试资格进而违法。2013年11月18日,镇原县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2015年1月20日,庆阳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当年5月20日庆阳市中院作出再审决定,指令镇原县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3月17日记者获悉,镇原县法院以张某某、崇某某2人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依据案情免予2人刑事处罚。

  经再审查明,2007年12月底,河南籍人赵某某(另案处理)找到镇原县广文中学办理高考报名业务的被告人崇某某,提出有学生想报名参加高考,并同意每个学生给广文中学交费用2000元。崇某某随后请示镇原县广文中学校长张某某,张某某为提高广文中学知名度、增加学校收入,违反庆阳市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同意将赵某某提供的学生以广文中学学生的名义报名参加高考。

  崇某某在没有见到学生本人的情况下,仅凭赵某某提供的侯某某等12人的镇原籍户口本、户籍证明和照片,给上述12人以广文中学应届生的名义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在《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等处伪造了“本人简历”、“会考考号”等栏目内容。赵某某给镇原县广文中学交报名等费用24000元。2008年初,崇某某调离,张某某将侯某某等12人的准考证交给赵某某。侯某某等12人均系赵某某非法组织的河南籍“高考移民”,其持有镇原籍户口本、户籍证明是赵某某通过非法手段在派出所办理,12名河南籍“高考移民”在镇原县2008年高考中缺考。

  事发后,2009年6月30日庆阳市公安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立案侦查,2009年1月17日该局以该案主要犯罪地在镇原为由,将该案交镇原县公安局管辖。镇原县公安局于2009年6月26日对崇某某进行了讯问,但未作出处理。2013年8月14日,镇原县检察院决定对嫌疑人张某某、崇某某以招收学生徇私舞弊案立案侦查。

  据2007年12月12日镇原县招生委员会文件确定,镇原县广文中学校长张某某为2008年镇原县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内外其它地(市)借读考生、社会青年,一律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报名,不准挂靠学校报名。法院认为,张某某、崇某某系受委托从事国家高考招生的公务人员,在高考报名工作中,徇私舞弊,为明知不符合条件的12名考生伪造相关资料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取得考试资格,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追诉期限为五年,2008年6月庆阳市高考移民事件被告发后,庆阳市教育局向庆阳市公安局提出控告,2009年2月庆阳市公安局将“高考移民”系列案移交镇原县公安局办理。镇原县公安局对被告人崇某某进行了调查,但对崇某某、张某某涉嫌犯罪未依法移送立案,属于应当立案却没有立案。鉴于张某某、崇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坦白,且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应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相关新闻

  漳县警方打掉一考试作弊团伙

  准备在定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作弊5人被批捕

  中国甘肃网3月18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野)今年1月份,漳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笔记本电脑3台、发射器6个、无线接收耳机27个、微型拍摄器2个、无线接收发射一体设备6块。3月17日记者获悉,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郑晨光、贺斌、李维、韩海龙、韩小荣等5人被检方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1月13日,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点周边环境清查工作时,在清查辖区一酒店查获两名疑似考试作弊人员。该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顺线追踪,先后赶赴西安、通渭、岷县等地,最终于1月15日20时许成功打掉了该组织考试作弊团伙,该团伙7名犯罪嫌疑人被一网打尽。

  侦查发现,该犯罪团伙通过网络获悉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信息后,在网上发布广告,与考生取得联系后提供电子作弊设备,并准备开考之时在考场周围布置机关传递试题答案,以达到作弊目的而从中牟利。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文良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