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
中国甘肃网3月14日讯 据金昌日报报道 (实习记者 孙彩霞) 3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消防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兴吉参加,副市长孟有柱一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品广场、金川集团公司氯气库、永昌县第六中学、市消防支队特勤中队等企业和单位,实地查看现场,查阅档案材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贯彻落实《消防法》的相关工作汇报。
检查组认为,自《消防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全市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完善消防网络体系建设,建立起完整的消防工作队伍;要定期对消防设备、器材进行更新、维护和检查,针对器材操作进行专门人员培训;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要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孟有柱要求,要不断推进消防安全布局,学校、福利院、企业、乡镇要确保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设备的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工业企业等重点防护单位内部要配置专职消防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义务,抓好单位内部消防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支持政府做好消防工作,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