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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保健品需“擦亮”眼睛 兰州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2016-03-10 09:28:4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文良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陇周刊(2016年 第8期)

  原标题:购保健品需“擦亮”眼睛

  兰州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

  中国甘肃网3月1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刘有中)针对当下保健食品种类繁多,经营者虚假宣传、出售假药等现象比比皆是的现象,兰州市消费者协会3月9日发布购买保健品消费警示,提醒老年朋友购买保健食品应保持清醒的头脑擦亮眼睛。

  1.警惕各种以养生讲座、邀请旅游等形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无论选购何种保健食品,消费者都要优先考虑产品的品质。要注意查看产品的产地、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等信息,这些都是判断产品质量状况的必要依据。

  2.参加各类保健品推销讲座,应注意甄别主办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批文,如工商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

  3.当前,多数保健食品或多或少都宣传具有保健或辅助治疗作用,一些消费者往往认为保健食品吃得多,身体必然棒。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疾病治疗,尤其对于身患疾病的消费者,切勿讳病忌医,切勿以食代医,不当食用易引发不良后果。

  4.购买保健食品应仔细辨明国家食药监部门的批准文号,俗称蓝帽子,通常其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ХХХХ】ХХ。看清楚产品的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以免花冤枉钱买回不适合自己的产品。

  5.确实需要购买保健品,特别是需要花费大额款项购买的,务必要先与子女家人协商。如遇疑问的,应及时咨询保健食品的专业主管部门,避免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张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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