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谦元
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基层社会治理是全社会治理的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规范有效有序运转,对于提升公众的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门系统工程,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紧密结合,让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行为方式尽快融入基层社会领域,才能真正激发现代法治文化的活力,促使法律制度在基层社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基层是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发生地。从实践看,当前各地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虽有长足进展,但明显存在一些问题。如基层组织公共政策法律服务职能尚不到位,有的地方甚至忽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不少乡镇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有的地方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的意识不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影响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效果,也在考验基层党政机关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求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必须在制度上机制上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在治理模式上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认真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法治新格局。基层党组织和政府要切实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注重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建设,尤其要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有效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要拓展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法律服务,逐步实现法治向基层全覆盖、全渗透。要善于化解社会治理压力,突出法律治理方式,建立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矛盾为目的的法治工作新机制。基层法治化只有具体到细节,规范到源头,才能产生润物无声的效果。
当前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也要突出重点和特点。包括基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都要从本地出发,要注意系统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推进。要注意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司法法律服务资源,积极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要把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等有效方式坚持下去。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还应尊重各地社会自发秩序和传统习俗。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文化、传统习俗都存在明显差异,只有适应各地具体情况充分尊重各地社会自发秩序和传统习俗,挖掘“乡规民约”和调动基层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才能使国家法治有良好的基层社会根基。“天下将兴,其积必有源。”只要务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进程和现代性才会不断提升。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