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二轮第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进驻
中国甘肃网7月28日讯(本网记者 程健)记者从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二轮第一批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7月5日至7月7日陆续进驻嘉峪关、定西、天水、平凉、甘南5市州开展督察。截至7月26日,全面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据悉,各督察组在进驻期间全面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现场抽查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地了解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各督察组坚持问题导向,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公开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务求督察实效,既认真查处、坚决整改,也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决反对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和问责泛化、简单化以及以问责代替整改等问题,不断改进和优化督察流程方法,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另外,各督察组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过程中,明确督察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既做到有力有序有效解决问题,也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坚持系统观念,做到精准、科学、依法督察,发挥督察导向性作用,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效果,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倒逼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期间,各有关市州高度重视督察工作,党政主要领导通过督察动员、现场督办、专题调研、现场办公,以及加强约谈问责和立案查处等方式,大力推动督察配合保障和整改落实。
截至7月26日,各督察组受理转办群众举报问题629件,已办结352件,阶段办结182件;责令整改企业102家,立案处罚41家,罚款68.12万元;立案侦查2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25人,问责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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