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河湖长制+N”开启管护新模式
通讯员 兰泽隆
为做好河湖管护工作,肃南县积极探索创新“河湖长制+”模式,构建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河湖管护体系,实现了每条河流“有人想管”“有人敢管”“有人会管”的自觉氛围。
创新“河湖长制+检察长”新机制
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河湖长、检察长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做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要案件协同督导、重要信息相互通报、定期交流研判、联合整治督促,形成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的工作合力,严厉打击了一批危害河湖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先后联合开展了专项、联合巡查检查7批(次),下发督办通知书8份,问题移交函3份,清运河道垃圾、漂浮物、堆积物近80余吨。
聚力“河湖长制+N”新手段
将河长制工作与全盘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创新河道水环境综合管护模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关注水域生态环境,切实织牢织密全县河流生态巡护网。如:红湾寺镇建立了河长“治”河、护河员“管”河、居民群众“护”河的“护河+”管理模式;大河乡建立了“1+2+3”管护模式,即:明确乡河长制办公室为1个管护主体,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2个职能单元,形成乡村河长、监督员、巡查保洁员3级管护网络;皇城镇建立了河长制“点、线、面”网格化管理责任区;白银乡实行了“河长+警长+护林员”的管护方式;康乐镇建立了河长制“红黄蓝”三级预警激励机制;祁丰乡建立河长制“一把手”约谈制度;明花乡以村为单元推行“湖长+3员”管护模式,积极吸纳困难劳动和公益性岗位作为巡湖员、护湖员、保洁员。同时,部分乡镇与林业管护站联合行动,实行无人机巡山、巡林、巡河工作,使监督管理责任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拓宽“河湖长制+联防联控”新渠道
进一步理顺跨界河流管护责任机制,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共同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共同保护,共同行动,共同维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调机制,肃南县河长办分别与金昌市永昌县河长办、武威市凉州区河长办签订了《东大河河长制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和《西营河河长制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合作协议》,为解决跨区域河流管护突出问题,合治共赢、属地负责和优势互补搭建了平台。在此基础上,为推动形成黑河上下游联防共治、共同推进黑河干流水环境的改善,肃南县政府与甘州区政府签订了《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建立了黑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形成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黑河干流水环境质量稳定和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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