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元!甘州区开出“乱扔烟头”首张罚单
甘肃张掖网甘州讯 3月9日,甘州区一名男子随地乱扔烟头,被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该区开展“垃圾不乱扔、烟头不落地”专项治理行动后,开出的首张“乱扔烟头”罚单。
当日下午,张掖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巡查时,发现甘州区鸿宇广场18路公交车站点处一男子将烟头扔向路旁绿化带,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劝阻纠正其行为,并依据《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做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元人民币的处罚。当事人知错就改,当场配合缴纳罚款。
自甘州区“垃圾不乱扔、烟头不落地”专项治理行动启动以来,张掖市城管执法局积极宣传,主动作为,敢于向不文明行为“亮剑”。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人员密集地点设点,组织人员通过粘贴倡议书、发放材料、讲解政策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及注意事项,进一步调动广大市民参与专项治理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执法巡查,重点在城区公交车站点、城郊线路班车停靠点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加大对乱丢垃圾、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的执法力度,引导市民从细节做起,讲文明树新风,共同打造干净、整洁、靓丽的城市环境。(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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