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变化!陇南市区推行“外地车辆轻微违章,只警示,不处罚”
原标题:新变化!陇南市区推行“外地车辆轻微违章,只警示,不处罚”
近日,在武都辖区交警执法活动中
推行“外地小型机动车辆在武都轻微违章
只警示,不处罚”的柔性执法模式
武都区公安局交警部门将对以下16种轻微交通违法秉持教育为主,特殊情况不予以处罚:
一、外地机动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因不熟悉道路情况而违反禁止标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停车,经教育后能及时纠正的一律警告后放行,但长期在武都辖区行驶的外地号牌车辆和车主属我市籍人员的外地号牌车辆除外。
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在前挡风玻璃粘贴、放置保险标志的,但驾驶人能够当场出具证明有保险标志的。
三、外地号牌车辆发生轻微超速违法行为的。
四、对抢险救灾和运输蔬菜、瓜果、肉禽蛋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载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登记、教育后放行,对严重超载的由当事人自行消除违法状态后放行。
五、机动车进出路口时单边轮胎跨越禁止标线,未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
六、未将故障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未造成交通堵塞的。
七、机动车号牌被盗,驾驶人持有被盗报案笔录,并有效录入警综平台的案件,15日内未补领号牌或申领临时号牌的。
八、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机动车号牌被污水、泥土、灰尘遮挡的。
九、实习期驾驶人所驾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经教育后能当场纠正的。
十、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未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的。
十一、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物品、饰品,影响安全视线,当事人当场立即纠正的。
十二、有证据证明车辆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的,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未危及交通安全的。
十三、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十四、集装箱运输车辆非人为超高的。
十五、机动车因装载货物的原因而用雨布覆盖致后拦厢板上放大号牌被遮拦的,不以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处罚。
十六、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0公斤以内的。
(来源:武都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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