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上半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28.8万起
原标题:全省上半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28.8万起
同比上升13.23%,包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44.2万起
中国甘肃网7月23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张秀芸)7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28.8万起,同比上升13.23%。其中查处20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44.2万起。
据介绍,上半年,全省发生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3598起,造成931人死亡、400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38.5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42起、下降13.09%,死亡人数减少81人、下降8%,受伤人数减少871人、下降17.85%,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81.93万元、下降34.36%。发生简易事故64602起,造成14163人受轻伤,直接财产损失1275.2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135起、下降4.63%,受伤人数减少1865人、下降11.64%,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58.92万元、下降16.88%。
上半年全省共查处货运车辆各类违法行为133.4万起,其中超载4627起,超载30%以上2128起,“百吨王”255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8382起,驾驶拼装车辆2起,驾驶达到报废标准车辆80起。货运车辆(含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380起,造成174人死亡、386人受伤,同比分别下降16.85%、上升10.83%、下降24.61%。货运车辆违法中,“百吨王”超载货车严重破坏路面桥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降低通行能力,更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风险高、危害大,社会反响强烈,也是曝光的一个重点。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上半年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0起,造成37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25%,死亡人数增加9人、上升32.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暴露出我省“人、车、路、企”源头隐患依然量大面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还有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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