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三部门联合开启危险驾驶案件速裁程序
原标题:速裁快审
三部门联合开启危险驾驶案件速裁程序
7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人民法院三部门联合,快速完成2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的公诉和公审,当日进行了宣判。这是全市首批按照“危险驾驶案件速裁程序”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
7月17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人民法院在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二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二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经鉴定均超过200mg/100ml,具有两种法定从重情节。7月11日,郭某、李某某被刑事拘留。7月13日,上述两起案件移送城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17日,按照速裁程序法律规定,在看守所听取公诉人指控犯罪事实、举证、质证和量刑建议后,法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并充分听取被告人陈述后,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惩罚。
据悉,为提高危险驾驶类案件的办案效率,形成打击合力,有效震慑违法,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速裁程序的相关规定,近期城关区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城关区人民法院共同拟定了《危险驾驶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在刑事拘留7天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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