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 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
中国甘肃网6月20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近日,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印发通知,在全省实施《甘肃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同时制定了《甘肃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标准》。
《甘肃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标准》共分为4大部分,分别为:组织领导及保障;部门、单位、行业内部普法;社会普法;奖励加分。进一步对考评内容和任务进行了量化和细化,用具体的数据和指标来体现考评结果,着重突出了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
《甘肃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共14条,考评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及保障、普法工作开展、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法治创建、媒体普法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依据综合分数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为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为75-89分,合格为60-74分(含60分),不合格为59分以下;考评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分任务申报、自我评价、履职评议、社会评议、综合评价和审核通报六个步骤;考核组由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普法讲师团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部门,一经查实,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据悉,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把普法考核纳入省管班子和省管干部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增强考核的激励作用和刚性约束,将有利于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各行业的普法责任,形成普法工作合力,也有利于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相关新闻
- 2018-04-26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