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案例警示:安全头盔戴与不戴,结局大不一样!
中国甘肃网6月2日讯(本网记者 程健)日常出行中,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屡见不鲜,殊不知这种行为极易在发生事故时导致头部受到致命伤害。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导致死亡的大部分直接原因就是头部受伤。6月2日下午,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两起发生在甘肃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高度重视安全头盔的作用。
今年3月24日11时30分,庆阳市庆城县居民刘某印驾驶甘MXXXX2号普通摩托车,行驶至安家寺至南极庙村的乡村公路南极庙村路段时,与陈某驾驶车牌号为甘MXXX2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由于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了刘某印面部皮肤擦伤、鼻骨骨折、颅脑损伤的伤害。目前,事故已处理完毕,双方当事人均已承担相应责任。
今年4月28日15时37分许,当事人焦某驾驶红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敦煌市党河西路河西走廊大酒店南侧T型路口时,与陈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双方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警方提醒: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有效降低骑乘人员死亡风险。相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降低60%—70%的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安全头盔“戴和不戴”、“戴好和未戴好”的区别,是生与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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