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院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 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甘肃模式”(图)
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6月5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 文/图)“近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指示要求,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不断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模式,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5日上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贾靖平说。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日上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贾靖平介绍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有关情况。
贾靖平介绍,2017年的“6·5”世界环境日,省法院正式宣布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专门化建设,形成了以高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为“点”,甘肃林区中级法院及所属林区基层法院为“线”,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及各市(州)府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专门合议庭为“面”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甘肃模式”,得到了甘肃省委、人大的认可,并在2018年底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得到最高法院的专门推介。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法官贾靖平介绍环境资源审判有关情况
同时,调整拓展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布局。将位于陇南市的林区中院迁至兰州市,将迭部基层法院迁至张掖市更名为祁连山林区法院,将文县林区法院搬迁至天水市更名为小陇山林区法院,将庆阳林区法院更名为子午岭林区法院,将舟曲林区法院更名为白龙江林区法院,将卓尼林区法院更名为洮河林区法院,基本实现了全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全覆盖。祁连山林区法院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和五个巡回审判点,进一步延伸司法保护和法制宣传教育触角,细化既方便群众诉讼、又便于司法审判的环境资源审判布局。
“全省法院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策性与专业性要求,以现代环境司法理念为引领,建设专业队伍,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能力和水平。”贾靖平说,在强化理念统领和业务指导,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环境资源司法公开力度,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重要信息和典型案例,及时上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通过庭审直播等方式,增强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全面推行3名法官加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模式,对多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观摩旁听,将法庭拓展为环境法治的大讲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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