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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长达214页!甘肃武威47人涉黑案公开宣判 主犯赵伟栋一审获刑20年(图)

19-06-05 18:15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李红军

【专题】甘肃扫黑除恶进行时

武威47人涉黑案公开宣判

  中国甘肃网6月5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备受社会关注的甘肃武威赵伟栋等47名被告涉黑案今天上午在凉州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赵伟栋犯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7万元。

  据了解,赵伟栋等47名被告人涉黑案是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凉州区法院于2018年10月10日受理该案件。

  今天上午9时许,赵伟栋等47名被告被押解至凉州区法院。随后,开庭宣判。

47名被告被押解至凉州区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伟栋伙同他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有较清晰的层级,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的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影响和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审理中,凉州区法院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依法从严惩处,判处9年至20年不等的刑罚,充分体现了从严打击的原则;对共同犯罪中责任相对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的从犯、胁从犯、未遂犯、具有投案自首、坦白交代、特别是有检举揭发等立功表现的、认罪态度好的,依法宽大处理。

  赵伟栋等47名被告人涉黑犯罪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多、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在凉州区法院审理赵伟栋等47人涉黑案件中,凉州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选派业务骨干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5名资深检察官任成员的公诉团队,反复阅卷核实证据,详细研判案情,精心制作起诉书、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力求还原犯罪事实,依法有效指控犯罪,并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了全程监督。同时,由检察长带领公诉团队应邀列席了凉州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提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赵伟栋等47人涉黑案件的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发表了意见。

武威47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凉州区法院一审认定,赵伟栋犯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7万元。

  赵伟栋等47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后,凉州区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案件判决结果进行发布。凉州区法院、检察院分别就赵伟栋等47名被告人涉黑案进行了情况通报,主办法官就媒体记者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该案的公开集中宣判,极大的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凉州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了强大声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如释重负!”长达214页的一审判决由审判长当庭宣读后,武威“赵伟栋案”主审法官宋光忠说,担任主审法官半年来,他和其他合议庭成员先后进行了多轮次的评审合议,加班成为常态。

  首次主审如此规模的涉黑案件,宋光忠坦言“如履薄冰。”他说,该案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保障被告刑事诉讼权利,对每一起犯罪事实认真听取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就公诉机关出示的7项罪名19起犯罪事实的所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认真听取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质证意见。

  据悉,该案审理过程中,凉州区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34名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并开设专门阅卷室,对历时10天半的公开庭审活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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