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法院共审理“涉黑”案件85件 判处罪犯229人(图)
省高院刑三庭庭长侯磊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中国甘肃网1月15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今天上午,记者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及“村霸”犯罪等案件85件,判处罪犯229人,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省高院刑三庭庭长侯磊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要求,攻坚克难、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法院共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及“村霸”犯罪等案件85件,判处罪犯229人。依法审结了马克英等29人、王佐良等15人、孙发明等34人涉黑案及常进元“村霸”、马云飞恶势力团伙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极大地增强了当地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突出打击重点,对45名涉黑犯罪分子中的3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重刑率达80%。对组织领导涉黑犯罪、长期非法控制地方交通运输行业的马克英判处死缓,对组织领导涉黑犯罪、长期控制兰州新区非法采砂行业的孙发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对把持基层政权的“村霸”常进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积极开展“一案双审查制”,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核查”活动,筛查民间借贷案件19万余件,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47个,并移交有关部门,部分案件线索已立案侦查。最高法院10月底在武汉召开的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甘肃高院作为全国六个高院之一,做了大会经验交流。
侯磊告诉记者,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将更加艰巨繁重。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通知要求,按照最高法院、省委的总体安排,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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