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暨“法治教育图书捐赠活动” 甘肃贵州设分会场(图)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开放日”暨“法治教育图书捐赠活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会场(王智慧 摄)
中国甘肃网5月31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 通讯员 贺玲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5月31日下午,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暨“法治教育图书捐赠活动”,甘肃、贵州两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分会场,同时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立新,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伟,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贾靖平,少年法庭庭长薛经华出席活动。
当天下午,来自兰州市第六十五中学及安宁区崔家庄小学共100名孩子,怀着好奇和兴奋的心情,走进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号大法庭参加了活动。活动现场,庄严的国徽下映衬着孩子们灿烂的笑脸。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分会场活动现场(王智慧 摄)
司法案例是法治宣传教育的“活教材”,最高人民法院用案例编写法治教育图书并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捐赠,重点对中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组织捐赠,让法治教育惠及更多的青少年及家庭。下午3时,活动现场连线了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图书捐赠现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及相关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向主会场中小学生代表赠送了法治教育图书。仪式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姜启波主任主持。
赠书活动后,进入杨万明副院长与主分会场的学生交流互动环节。当甘肃高院分会场的兰州市第六十五中学七年级五班的董冠麟同学问“法律条文那么多,我作为一名中学生而非专业学法律的,怎样才能利用法律更好的保护自己呢?”杨万明副院长语重心长地说:“学习法律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我们青少年要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形成法律思维,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并给同学们提了三点建议:第一、通过在校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第二、学会遇事找法;第三、解决问题靠法。告诉同学们,遇到危险要学会向父母、老师、警察寻求帮助,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参观少年法庭(王智慧 摄)
活动最后,杨万明副院长向现场百名小朋友送上节日的祝福。他说:“我们请百名儿童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就是想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洒下法治的阳光。我们这一套法治教育图书是我们法官精心编写的,希望同学们通过阅读,能够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健康、茁壮成长,做一名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图书捐赠活动结束后,兰州市第六十五中学及安宁区崔家庄小学的学生们参观了少年法庭。
“今天的法院参观,让我对法律的权威性与重要性有了更深层的认识”。董冠麟同学说,“我第一次走进法院,没想到就能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互动,向大法官提问,这是值得骄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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