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招生改革 2021年中考 实行“4+6”计分计等模式
原标题:兰州市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招生改革
2021年中考 实行“4+6”计分计等模式
中国甘肃网3月22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武永明 实习生李金雯)记者从3月21日召开的《兰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兰州市中考改革方案》)政策发布会上了解到,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兰州市中考实行“4+6”计分计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计等)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制度。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10科,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计入录取总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科分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6科实行相近学科合卷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共12门课程。考试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突出考查学科核心和主干知识及技能,渗透学科核心素养和思想方法,注重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克服命题结构固化和学生机械刷题的倾向,引导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杜绝偏题怪题。
政策解读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018年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通过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中考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将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好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考试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升学的基本依据。坚持“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划定四条最低录取控制线
实行最低录取控制线制度,兰州市教育局根据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区优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城区其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实现学生的合理分流,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升学需求。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原则上不超过5%
1.资格审批:普通高中学校可依据办学特色,申报自主招生资格。自主招生资格由兰州市教育局初审,省教育厅审核批复。对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高中学校实行年检制度。
2.方案报备:具备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兰州市教育局备案后,提前一年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要求和招生条件,建立规范的招生工作流程。
3.范围和比例:自主招生范围与学校普通生招生范围一致,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市(州)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人数在当年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内执行,一般高中原则上不超过5%。
4.测试办法:自主招生学校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可采取面试、笔试、专业测试等方式,对考生相关科目及特长进行测试认定。
5.招生录取:规范自主招生程序,所有工作方案、录取过程以及各类预录取、录取结果都要进行公示。
●规范招生管理
加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坚决制止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行为,杜绝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任何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规开展联合办学、不得违规宣传招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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