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 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或药店购药
原标题:《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
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或药店购药
中国甘肃网11月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工作任务》指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政策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年底前分级诊疗县级至少增加10个病种
《工作任务》指出,巩固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省级医疗机构负责50+n种疑难危重疾病、市级医疗机构负责150+n种常见大病、县级医疗机构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乡级医疗机构负责50+n种普通疾病的按病种分级分工制度,严格落实转诊制度。做好各级医疗机构能力评估和病种动态管理,2018年底前,县级至少增加10个病种、乡级至少增加5个病种,“两州一县”贫困地区县级医疗机构至少增加20个病种。
在紧缺专业人才招录使用上给医院充分授权
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紧缺专业人才招录使用上给医院充分授权,为公立医院招聘急需短缺医学人才打通绿色通道。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深化内部人员聘用管理,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人员总额内,核定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岗位结构比例,在单位内部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岗变薪变、合同管理,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加快扩大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度,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突出绩效考核导向,扩大公立医院内部自主分配权,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开展院长年薪制试点。
推进日间手术和日间病房试点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落实《甘肃省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98号)。结合临床路径,进一步研究优化分级诊疗病种的单病种定额标准(中西医同价)。推进日间手术和日间病房试点,纳入医保按病种定额付费范围。特殊复杂病例按床日付费或项目付费。扩大县级医院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范围。促进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流通、人事薪酬等政策衔接。
落实“先看病、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制度
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城乡参保居民患50种重大疾病在大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收取押金,不设起付线,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全面落实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扩大定点机构覆盖面。
允许门诊患者自主购药
根据国家抗癌药降税政策,推进全省开展医保目录内抗癌药集中采购和医保目录外独家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积极推进药品购销“两票制”。2018年底前,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两票制”。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完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政策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
恶意逃费的病人再次住院不能享受医保优惠政策
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发生恶意逃费行为的病人,纳入“恶意逃费黑名单”,再次住院时不能享受免收押金等医保优惠政策。推动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建立健全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处置督办通报机制。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主体及个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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