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消防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强力推进“四办”全面落实“22345”举措
原标题:强力推进“四办”全面落实“22345”举措
兰州消防进一步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兰州市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发展的“决胜法宝”,破束缚之羁,解民生之困,谋奋进之局,接茬发力、攻坚克难、务实推进,130多个改革试点全面推开,300多项改革事项渐次落地,改革的蓝图已经成为发展的实践。
兰州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时间节点,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在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显著进展,让群众、企业真正享受到“放管服”改革的红利,促使全市营商环境根本性好转。
中国甘肃网10月1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伊晓明) 2018年是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突破年和营商环境建设年。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兰州市消防支队紧紧围绕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强力推进“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在理顺机制、提升效率、优化服务上求突破,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落实甘肃省公安厅“双十条”文件精神,经兰州市消防支队专题会议研究,防火监督岗位工作人员深入分析讨论,于9月2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及落实省厅“双十条”改革工作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了进一步落实好改革的“22345”的具体工作措施,即减免二项处罚,放宽二项要求,取消三类场所的备案及许可,简化四项申报材料,建立五项机制。减免二项行政处罚,即对因规划许可等文件未及时下发而无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不进行行政处罚;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因建筑主体无法验收不能办理消防验收及开业前检查的,不做行政处罚。放宽二项要求,即对建筑内场所申报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时,对建筑的验收意见书不做强制性要求;对建筑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室内装修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时,不再强制要求提供消防设计专业资质的要求;取消三类场所的许可或备案,即取消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前检查;取消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旅馆、饭店、商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消500平方米以下消防备案项目。简化四项申报材料,即在消防设计审核项目申报中删减“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等非必要提供的资料;简化已审批项目第二次申报资料;对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消防产品,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或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不需要再提供产品认证证书,以产品或其包装上的质量合格证明标识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作为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等申报材料。建立五项机制,即建立统一的窗口服务机制,消防审批就近办理机制,消防技术指导服务机制,网络消防安全培训服务机制,定期指导基层机制。
据了解,随着兰州市消防支队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相继落地,改革取得良好成效,群众办理消防业务更加便捷。
在窗口服务方面,已容缺受理6件;压缩办理设计审核156件,验收95件,开业前检查125件,设计备案166件,竣工验收备案79件,累计节约社会单位办事时间7688个工作日。受理举报投诉338起,查处属实198起,查处率、答复率达到100%。直接办理300平方米以下开业前检查37件,合并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审批事项49件,加速审批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项目32件。
下一步,兰州市消防支队将进一步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加大督导力度,确保消防工作“放管服”改革措施精准落地。同时,研究推出更多便民惠民新举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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