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甘肃三农

《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农民出售自繁自用常规种苗无需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

18-08-14 08:43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编辑:卜晓峰

  原标题:《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农民出售自繁自用常规种苗无需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国甘肃网8月1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赵万山) 修订后的《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林木种苗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条例》指出,鼓励单位和个人选育林木良种。省林业主管部门设立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全省林木良种的审(认)定。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林木良种的初审和推荐。经审定通过的林木良种,由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颁发林木良种证书,并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公告,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适宜的生态区域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林木良种推广和销售。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引种林木良种的,引种者应当将引种的品种和区域报本省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条例》要求,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关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取得和使用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林木种苗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条例》指出,从事品种选育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以及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木种苗生产基地从事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

精彩推荐

  • 兰州七里河警方转战千里 为25人追回薪资18万余元 兰州七里河警方转战千里 为25人追回薪资18万余元
  • 水陆空3D玩法带你畅游兰州百里黄河风情线 水陆空3D玩法带你畅游兰州百里黄河风情线
  • 白银靖远县刘川镇遭遇暴洪袭击 “潘师傅”挨家挨户叫醒居民 救下200多人 白银靖远县刘川镇遭遇暴洪袭击 “潘师傅”挨家挨户叫醒居民 救下200多人
  • 农行甘肃分行今年拟为特色产业发展贷款40亿元 农行甘肃分行今年拟为特色产业发展贷款40亿元
  • 兰州城关区16座“星级公厕”已向市民免费开放 兰州城关区16座“星级公厕”已向市民免费开放
  • 甘肃省确保急救短缺药品供应 甘肃省确保急救短缺药品供应
  • 甘肃:科技馆博物馆每年开放不少于200天 甘肃:科技馆博物馆每年开放不少于200天
  • 陇南西和县蒿林乡积极引导农民发展花椒种植产业 陇南西和县蒿林乡积极引导农民发展花椒种植产业

关注我们

中国甘肃网微博
中国甘肃网微信
甘肃头条下载
甘肃手机台下载
微博甘肃

新闻排行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
2   【百日会战】甘肃天水一银行不履行协助
3   图解:奔跑吧!“兰马”↓↓↓
4   林铎在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
5   关爱眼睛健康 兰大一院举行“爱眼日”
6   受贿超2700万 甘肃省林业厅原厅长马光
7   林铎在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
8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开通南京至兰州至阿勒
9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甘肃各地将
10   甘肃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省委书记林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