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省委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
近期,省委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要大力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努力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着力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要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鲜明树立注重实干实效的用人导向。要激励干部到扶贫一线建功立业,在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从脱贫一线选拔使用干部。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注重提升专业素养,切实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升能干事干成事的实际本领,帮助干部解决好能力不足不会为的问题。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全面落实激励保障政策,用心帮助基层干部排忧解难,形成关心关爱干部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意见》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省委。
《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完成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1.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各级党校教学安排中,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1个月以上班次教学安排中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满怀激情地履行职责、践行使命。
2.着力提振干部精神状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激发珍惜历史机遇、勇于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坚持从问题入手、从实际出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我省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的实际,大力弘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甘肃精神和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铁人精神”,以敢死拼命、只争朝夕的劲头,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干其事、求其效,作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
3.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承担责任,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大事难事冲锋在前,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坚持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广大干部树好标杆。
二、鲜明树立注重实干实效的用人导向
4.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四个褒奖重用”“三个警醒惩戒”重要指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真正把推动发展有作为、深化改革有魄力、脱贫攻坚有成效、维护稳定有担当、服务群众有情怀、狠抓落实有办法、从严律己有境界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坚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干部的担当作为,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公平公正对待干部,对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为他们说公道话,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
5.树立有为者有位鲜明导向。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王三运流毒和影响,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及时发现、合理使用在关键时刻、重大任务面前豁得出来、冲得上去的干部,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各级党委(党组)要大胆选用敢于担当的干部,形成强烈的正向激励效应,鼓励和带动更多干部积极担当、奋发进取。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对巡视等工作中发现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对推进脱贫攻坚、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稳定等重点任务不负责任、工作不力的,以及日常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组织部门要及时跟进,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使能上能下成为常态。
三、坚持在扶贫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6.激励干部到扶贫一线建功立业。把脱贫攻坚一线作为培养锻炼、考察识别、提拔使用干部的主战场,使更多的优秀年轻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成长成才。切实加强各级扶贫机构领导班子建设,从副厅级干部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省扶贫办挂任班子成员,从省直、市直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市、县扶贫机构挂职任职,脱贫攻坚期间,脱贫任务特别重的贫困地区市、县扶贫机构主要负责人可以兼任政府党组成员。从省直部门选派正处级或副厅级干部到贫困县挂任党委副书记,从省直、市直机关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乡挂任党委副书记,专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要注重选派县直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到贫困乡担任党政正职。
7.注重从脱贫一线选拔使用干部。把脱贫攻坚主战场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试金石,充分重视干部的这段经历和贡献。对脱贫攻坚期间表现特别优秀、实绩特别突出的贫困县党政正职,可提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用。有贫困县的市州要优先提拔使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的县区党政班子成员和乡镇党政正职。新提拔进入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班子的,要优先考虑在第一书记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干部。对下派到脱贫攻坚一线挂职和驻村帮扶的干部,表现突出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切实加强对扶贫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作风漂浮、违反纪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处理,做到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
四、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
8.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对党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把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崛起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改进年度考核,推进平时考核,构建完整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政绩考核,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切实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体现差异化要求,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考核质量,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真正把干部的能力与作风、付出与成绩考准考实,让担当作为、踏实干事的干部得到组织认可,调动和保护好各区域、各战线、各层级干部的积极性。
9.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治庸治懒、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对扶贫成效考核排名靠前的贫困县进行通报表扬,党政正职优先提拔。年度考核优秀的市州和省直部门、省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名额,在干部提拔使用、后备干部调整补充中予以倾斜。对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或单项工作受到全国通报表扬的,予以表彰并在年度考核中加分。对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成绩突出的,及时表彰奖励。对考核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对考核不称职的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引导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五、积极构建鼓励干事创业的容错保护机制
10.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对给予容错的干部,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11.健全澄清保护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专心致志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对干部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受到诬陷、诽谤等不公正待遇的,党组织要主动发声、主持公道。对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尽快作出结论,防止久拖不决。对函询回复情况说明清楚且没有证据证明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可采信了结。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失误过错引发负面舆情的,要及时了解真相,搞清问题原因,加强舆论引导,消除负面影响。对造谣中伤、干扰改革创新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六、着力提升能干事干成事的实际本领
12.注重提升专业素养。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围绕解决能力不足不会为的问题,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有针对性地抓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专题培训,帮助干部丰富专业知识、培育专业思维、提高“八种本领”。注重培养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管一行像一行,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使干部谋划推动工作的本领合得上时代节拍、跟得上发展要求。
13.切实加强实践锻炼。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到脱贫攻坚前沿、服务民生一线、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维稳信访岗位以及困难艰苦地区挂职任职,有重点地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学习,积极推进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任职。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区培养锻炼,让干部在实践中砥砺品质、增长才干,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
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干部的良好氛围
14.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把谈心谈话作为激励干部的重要方式。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性、有重点地与干部谈心谈话,注重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为干部解疑释惑、疏导压力、加油鼓劲。在按规定落实谈心谈话要求的基础上,注重运用非正式谈话等方式,与干部充分谈、深入谈、敞开心扉谈,真正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
15.全面落实激励保障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切实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地区附加津贴和公务员奖金、职务与职级并行等相关制度的落实。适时适度开展表彰奖励,严格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关注心理健康,丰富文体生活,保证正常福利,保障合法权益,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
16.用心帮助基层干部排忧解难。要给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更多理解和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更好履职奉献。持续改进作风,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对各种督查考核活动的统筹整合,从严掌握“一票否决”,主动为基层干部“减负”,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人文关怀,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八、广泛凝聚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
17.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给予肯定和支持,帮助基层进行完善和提升,充分调动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发现典型,把带有普遍意义的典型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推广开来。加强科学统筹,制定和执行政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引导和保障支持作用。
18.大力培育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切实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引导全省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19.切实强化思想舆论引领。各级党组织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切实增强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让广大干部聪明才智充分涌流,让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形成锐意改革、攻坚克难的良好社会风尚。坚持激浊扬清,加强舆论引导,注重保护干部声誉,维护干部队伍形象。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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