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村级权力清单37条从源头上预防微腐败
原标题:玉门:村级权力清单37条从源头上预防微腐败
村干部权力虽小,但直接关乎村民利益。为从源头上预防微腐败滋生,让村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今年,玉门市出台了《村级权力清单37条》,为微腐败安上了“警报器”。
“近年来,市纪委查办的案件中,村干部违纪案例占全市案件总数的70%以上,村级信访件占全市信访件的60%以上。如果让村干部在处理村级事务时还这样‘不明不白’,让‘小微权力’任性下去,不但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会激发干群矛盾。玉门市《村级权力清单37条》出台,对进一步约束村干部权力,避免村干部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玉门市纪委审理室主任梁大伟说。
据了解,针对基层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村级重大事项中体现不到位、不规范问题,2017年以来,玉门市把规范《村级权力清单37条》作为着力推进扶贫开发、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改进干部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显著成效。村级权力清单内容涉及重大决策、三资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11个方面,基本实现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
梁大伟介绍,以前玉门市很多村干部在处理村级工程招标、物品采购、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村级事务时,不知道如何下手,不知道流程,不知道按照什么样的规章制度办。对于村干部来说,如果滥用手中权力,往往会使自己“得寸进尺”,从而走上违纪甚至违法犯罪道路。《村级权力清单37条》不仅有效强化了对村级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更是玉门市委、市政府心系群众民生的具体体现。
在玉门市黄闸湾镇泽湖村委会院内,几位前来办事的农民,正在浏览墙上的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法”、党员管理、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等流程图。“村上所有的重大决策,我们都一清二楚,以组长收水费为例,谁家多少亩地、几口人、用了多少水,都逐项公示,实行阳光收费,大家都没意见,村民和村干部的关系更加和谐了。”泽湖村2组村民何万全说。
“以前,群众办理大病救助申请、低保申请、户口迁入申请等手续,往往是村上、镇上来回跑,我们也不知道哪些能办,哪些不能办。现在有了《村级权力清单37条》,我们的工作有了依据,群众办事有了指南。我们村户均一册《37条》,重大事项决策全部按流程操作,实施结果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泽湖村委会主任蒋璋元说。(周爱玲 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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