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之解读(二)
原标题:《<兰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之解读(二)
科技人员工作中
兰州日报将整理汇总后的《<兰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第二期向社会公布,以便符合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积极申请申报,使各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各类创新主体。
措施9: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扶持资金。(由市科技局落实,2—3月申报,由市科技局高新处核准、计划处复核。核准条件: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孵化器认定文件。申报流程:1.市科技局根据认定文件组织专家现场查验;2.综合审议、公示;3.会同财政拨付资金。)
联系人:朱文海,电话:8847570
措施10: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其按规定支出,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项目,经审核后,按研究开发实际投入,予以一定比例、最高200万元的事后支持。(由市科技局落实,2—3月申报,由市科技局高新处核准、计划处复核。核准条件:1.符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2.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销售额的5%以上。申报流程: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流程进行申报。)
联系人:朱文海,电话:8847570
措施11: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符合条件、未获得国家认定的入库企业,可予以连续3年的研发支持。(由市科技局落实,2—3月申报,由市科技局高新处核准、计划处复核。核准条件:企业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但尚未获得国家认定。申报流程同措施10。)
联系人:朱文海,电话:8847570
措施12:设立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对高等院校在我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进入建设运营期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经费资助;对转化基地的科研成果经过中试、试制、应用推广并取得国家重点新产品或获得生产批号进入产业化批量生产的,单个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由市科技局落实,2—3月申报,由市科技局成果处核准、计划处复核。核准条件:1.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认定文件;2.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文件;3.产业化批量生产证明材料。申报流程:1.向科技局提交资金申请报告,重点包含核准条件所列资料。2.市科技局成果处组织专家现场查验评定。3.综合审议,公示。4.会同市财政拨付资金。)
联系人:曹挺,电话:8847167
措施13: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总费用3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助;在转化基地实现就地转化和产业化的专利技术、软件著作等科技成果,按照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2%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成果转让方一次性奖励。(由市科技局落实,2—3月申报,由市科技局成果处核准、计划处复核。核准条件:1.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认定文件;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绩效报告;3.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及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票据。申报流程同措施12。)
联系人:曹挺,电话:8847167
措施14: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科研人员在完成所在单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专职、兼职或受聘的形式在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开展中试、试制、实用推广等成果产业化活动,对其开展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在市列科技计划项目中予以专项支持,支持其参与成果收益分配。(由市科技局落实,2—3月申报,由市科技局成果处核准、计划处复核,符合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方予核准,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流程进行申报。)
联系人:曹挺,电话:8847167
措施15: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和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300—1000元补助。对在校中小学生申请专利并获得受理的,申请费用个人每件只需承担50元,其余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在校中小学生,给予实质审查费用、办登费、第一次的年费全额资助。(由市知识产权局落实,全年申报,由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根据《兰州市专利资助资金实施暂行办法》核准并复核。申报流程:1.填写国内专利资助资金审批表,按照《兰州市专利资助资金实施暂行办法》准备相关资料。2.到所在辖区科技部门盖章。3.提交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审核。4.会同财务室复核。5.下达补助资金。6.发放补助资金。)
联系人:李晓波,电话:8154272
措施16:对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的,进入国际阶段并获得受理的给予5000元/件补助;进入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后再给予5000元/件补助;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给予10000元/件补助。(由市知识产权局落实,全年申报,由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根据《兰州市专利资助资金实施暂行办法》核准并复核。申报流程:1.填写国外专利资助资金审批表,按照《兰州市专利资助资金实施暂行办法》准备相关资料。2.3.4.5.同措施15的3.4.5.6.。)
联系人:李晓波,电话:8154272
措施17:加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对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由市知识产权局落实,2—3月申报,由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核准并复核。核准条件:1.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文件;2.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认定文件;3.专利技术(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已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申报流程:1.企业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2.组织专家现场查验;3.综合审议,公示;4.向企业拨付资金。)
联系人:李晓波,电话:8154272
措施18:设立不少于200万的重大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对附加值高、产业化前景良好的重大专利产业化项目予以资助。(由市知识产权局落实,2—3月申报,由市知识产权局综合管理科核准并复核。核准条件:1.企业获得国家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证书,无知识产权纠纷;2.专利技术(产品)附加值高、产业带动性强,已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申报流程: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流程进行申报。)
联系人:李晓波,电话:8154272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理整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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