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省委省政府发出通报予以嘉奖
原标题:省委省政府发出通报予以嘉奖
中国甘肃网11月20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李春燕) 喜讯捷报频传,文明创建圆梦。11月17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嘉峪关市当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至此,嘉峪关人民为之付出艰辛努力、并渴盼已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夙愿终于实现,充分展示了嘉峪关市和我省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座城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自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2015-2017年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了测评。嘉峪关市在166个参评城市中脱颖而出,成功摘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桂冠。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造福各族群众、对外提升形象、对内凝聚力量的大事要事,也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自1995年,嘉峪关市正式吹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20多年来,嘉峪关人矢志不渝、永不停歇地走在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路上。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工作理念,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完善城市管理、改善百姓民生的重要途径。
值得一提的是,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市民的幸福工程、城市的形象工程、百姓的提素工程,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展示嘉峪关市魅力、凝聚嘉峪关市精神、推进嘉峪关市实现总目标的重大机遇,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健全长效机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文明素养,真正实现了让城市环境更优美,产业更发达,交通更便捷,服务更健全,保障更完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力推进了活力创新、宜居宜业的幸福美好嘉峪关建设进程。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建设幸福文明和谐雄关的基础工程来推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引导广大市民广泛参与,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在全社会形成了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不断掀起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高潮,最终不负众望,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相关新闻
- 2017-11-20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嘉峪关市予以嘉奖的通报
- 2017-11-20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对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嘉峪关市予以嘉奖的通报
- 2017-11-15嘉峪关市跻身全国文明城市
- 2017-11-15嘉峪关市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