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1300万元奖励 28家燃煤锅炉提标企业
原标题:兰州市1300万元奖励28家燃煤锅炉提标企业
中国甘肃网11月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田玥 实习生 张霞) 11月5日,记者从兰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削减兰州市分散燃煤供热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该局近日下发今年第一批燃煤锅炉提标改造项目奖励资金1300多万元,奖励涉及城关、红古、永登、皋兰、榆中等五个区县的28家企业,共治理燃煤锅炉230.21蒸吨。
1300万元奖励燃煤锅炉提标改造
按照“就小不就大”的原则对燃煤锅炉治理改造业主单位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其中对单台1吨/小时或0.7兆瓦(含)以上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10万元/蒸吨的标准予以补贴,对燃煤供热锅炉提标治理并达到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按照5万元/蒸吨的标准予以补贴,同时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度的30%;对单台1吨/小时或0.7兆瓦以下的公用单位(含学校、卫生院、医院、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公用单位)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按照实际供暖面积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标准。
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兰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批补贴共涉及城关、红古、永登、皋兰、榆中等五个区县的28家企业,项目总投资6448.9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100多万元,政府奖励1300余万元。环保专项资金为引导性资金,资金下达后,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当及时到位,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负责,严禁挪用。”
项目执行不力收回资金
资金下达后项目如何落地?该负责人表示,相关区县环保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成果或绩效缺失、监管缺失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兰州市环保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区县环保局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管理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依据。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将采取通报、约谈、收回资金、减少支持等措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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