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送审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原标题:《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送审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国甘肃网11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省政府法制办近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公众可在2017年11月1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邮寄信函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发送电子邮件至:xz4609567@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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