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琴: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水平
原标题: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水平
宋晓琴
信息化、网络化是21世纪的显著特征,信息技术已深度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处在信息技术浪潮中的意识形态建设同样呈现出新形态。意识形态工作如何进一步适应网络时代的需求,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水平,是当前意识形态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
发挥法治的规范与引领作用。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角度出发,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措施要建立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法治保障为基础,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一方面政府在法治的框架内,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网络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敢于亮剑,坚决与各种错误的网络行为、网络思潮做斗争;另一方面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培育、提升行业自律和网络自律,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树立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思维。这是我国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模式的发展路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建设要“接地气”。一种意识形态如果不能吸引网民,不能说服网民,就会成为自说自话的“网络独白”,无法形成意识形态话语权。在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主导权的衡量标准不是主流话语、主流价值在网页内容上的多寡,而是受众对主流话语的信任度和倾向性。因此,网络意识形态宣传不能故作“清高”,一味“官腔官调”,要讲究宣传效果。要充分调动各大主流网站,以常识、常理、常情为内容原则进行宣传报道,以生活、生动、生命为形式原则对内容进行加工宣传,使主流意识形态的思想说服、舆论引导更加接地气,更加有生命力。
培养公众的信息素养。信息素养是信息时代公众必备的素养,信息素养决定着公众对信息的态度、认知、分析和行动。对于公众而言,在日常生活中面对信息最常见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辨别信息的来源与真伪,应该知道怎样的信息来源较为可信,应该明白如何从多种渠道验证信息的真与伪。在公众具有较高信息素养的前提下,网络意识形态建设才能更加顺畅,才能实现自我净化,公众才能具有更强的抵制网络谣言的免疫力。公众信息素养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绝不仅是某个单位、部门或几所学校、几个培训机构的责任,而是全社会共同的使命;也不是一朝一夕、急功近利的事情,而是需要社会长期关注,不间断、持续教育的过程。公众信息素养是集理念、思维、知识、技术、方法等为一体的综合能力的体现,决定互联网时代整个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迹,必须引起各界特别是政府的高度重视,把提高公众信息素养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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