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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巡礼】嘉峪关:高擎问责利剑 倒逼责任落实

17-10-27 08:32 来源:甘肃廉政网 编辑:狄东阳

  原标题:【亮点巡礼】嘉峪关:高擎问责利剑倒逼责任落实

  不久前,嘉峪关市针对6家单位存在的重点项目不落地、重大项目建设迟缓、专项资金长期闲置、招商引资项目减少和固定资产投资下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7名市直单位党政负责人严肃问责,作出免职处理;对虚报固定资产投资、长城本体保护工程资金沉淀等问题涉及的14个单位37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处理。

  这是嘉峪关市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倒逼责任落实的一个缩影。

  嘉峪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突出关键少数,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铁的纪律强化追责问责,依规依纪综合运用《问责条例》,严肃查处了一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嘉峪关市召开“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会

  不作为不履责就要被问责

  不来虚的,不说空的,针对具体人、具体事,采取具体的手段,真正形成震慑。

  市房管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干部疏于监督和管理,2名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对该局党组予以问责,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市文物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领导班子3名成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对该局党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3名领导干部分别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这是去年省委印发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后我市首批通报的两起问责典型案例,旨在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嘉峪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问责的责任不仅要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更是每个工作部门的责任。嘉峪关市注重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

  2016年10月,嘉峪关市纪委在纪律审查中发现,镜铁区文殊镇团结村部分村集体收入去向不明。团结村原村委会主任王立中等人将4.5万元工程款分两批组织村组干部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王立中、王建有等人被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镜铁区委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文殊镇党委实施问责,责令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认真整改。

  为防止落实责任流于形式,嘉峪关市还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将主体责任按党委(党组)集体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领导责任3种责任类别,细化为8个方面29项责任清单。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逐层逐级细化清单,签订责任书,使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层层压实。

嘉峪关市召开出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和重大项目监督制度新闻发布会

  盯紧“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

  嘉峪关市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严格“一案双查”,对发生严重问题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之外,还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市委、市政府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市纪委16个派驻机构发挥各自职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创建“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监督网络,着力健全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监督长效化。

  去年以来,嘉峪关市对3个单位党组织、3名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针对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不力、中央环保大督查反馈问题、全省审计跟踪问责事项涉及审计发现的棚户区改造等问题,对涉及的28个单位的12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处理。

  今年“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嘉峪关市高举问责利剑,先后对在全域全城无垃圾创建工作中工作推动不力的4个驻嘉单位、4个城市社区、4个农村社区,两次责令深刻检讨;对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8个部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在全市干部大会上进行点名通报;对存在项目建设推动不力、财政资金沉淀等突出问题的市发改委、市场中心等6个单位的8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对35个部门126名党员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整治整改;对履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市第一人民医院1名主要领导给予党纪处分,坚决以零容忍态度监督执纪问责。

纪检干部和审计人员进驻企业监督重点项目建设

  找准切入点用好“问责剑”

  如何突出问责工作实效,必须找准‘穴位’、下好‘针’。嘉峪关市把落实《准则》《条例》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该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问题多发领域,紧盯重点人群和风险点较高的岗位,围绕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在涉农领域工作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围绕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对涉农政策不落实、涉农项目把关不严以及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开展执纪问责。同时,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此类问题8件,处理1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9人,通报典型案件7件,震慑警醒效应不断显现。

  嘉峪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庆表示,要带着目标、带着问题,走出办公室,深入各部门各单位,进村入户,发扬“钉钉子”精神,用绣花功夫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该市把追责问责延伸到基层,深入开展“清风农村”行动,持续推进“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涉农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督查组对发现的监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重点问题,建立督办清单,跟踪解决问题。同时,认真梳理十八大以来的55个扶贫项目,对涉及的1369万元资金进行仔细排查,建立了扶贫资金项目库,对项目资金、审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据统计,3年来共处置涉农问题线索33件,立案查处15件,19人进行了个案剖析,追回违纪资金24万余元,有力震慑了涉农违纪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14条”“监督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办法24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意见15条”“投资项目建设问责暂行办法16条”等4个办法,完善激励引导机制,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供稿 李婷婷)

  


以严问责激发真担当

嘉峪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马 庆

  问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通过倒查倒追失职失责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既是“惩前”,也是“毙后”,更是标本兼治、压实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杀手锏”。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到实处。要强化责任担当。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都应心中有数、一清二楚,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观念成为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共识。要细化问责尺度。列明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紧密围绕问责启动、组织协调、检查考核、通报曝光、警示教育等重点环节,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进一步明确“谁来问”“对谁问”“问什么”和“怎么问”的问题,使责任主体明确、界限清晰、落实具体,坚决杜绝“大笼关猫,小笼关虎”的现象。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要看敢不敢较真碰硬。只有把问责的板子打准,才能在板起板落间强化震慑,将警示效应最大化。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要紧紧盯住“关键少数”,校准调正“一把手”这个“风向标”,使其真正把担子扛起来、责任负起来。对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履责不到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坚决“打板子”“腾位子”,直至“摘帽子”,较真碰硬,一“问”到底,让那些浑浑噩噩、庸庸碌碌的庸官懒官们头皮发紧、红脸出汗,更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施展才能、干事创业。

  问责是手段,尽责才是目的。嘉峪关市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想办法、在措施上下功夫,着眼于事中多问效、事后少问责,研究制定了容错纠错、监督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等一系列激励引导机制,全力补齐从严治党责任领域“短板”,开列党员干部责任清单,用活问责这根“责任棒”,使常问、敢问、实问、善问成为“家常便饭”。以问责促问效,通过高频次的追责问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催化剂,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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