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原标题:张掖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张掖市第二农业中学违规收取学生交通费等问题。2016年4月至9月,学校向赴高台红西路军纪念馆参加扫墓的74名学生收取交通费共计2220元;向116名寄宿学生收取11600元,用于购置学生宿舍储物柜;向250名寄宿学生收取24086元,未经公开招标为其代购床单被套等生活用品。原代理校长李忠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已清退。
2.民乐县南丰学区渠湾小学违规套取学生营养餐改善资金等问题。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渠湾小学多报学生营养餐改善资金8487元,用于该校教职工伙食费支出。2015年8月,该校硬化道路时,校长王伟将虚增工程量多报的7800元据为己有。王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解聘其校长职务,违纪资金已追缴。
3.甘州区大满镇新新村套取危旧房改造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3年,新新村2次虚报危旧房改造农户22户,套取补助资金共计88000元,其中28000元发放给7户自建高标准平房的农户,其余60000元用于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村党总支原书记张俊弟、村委会原主任贺天文、原文书贺天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泽县鸭暖镇小鸭村坐收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3月,小鸭村原文书田福银没有及时将某制种公司支付给小鸭村的装卸费62994元上缴镇经管站账户,将其中11346元直接用于支付社长劳务费和税款,剩余51651元由其个人保管。村委会原主任蒋自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田福银被通报批评,剩余资金已追缴。
5.山丹县原东乐乡五墩村违规确定低保户问题。2013年底,五墩村村委会原主任赵东旭、原村文书马文斌未经村民小组摸底核对、村级评议,直接将马文斌之弟确定为一类低保户,至2016年共领取低保金35904元。赵东旭、马文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乐乡原副乡长陈枫被提醒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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