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通报3起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原标题:兰州通报3起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9月2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吕宝林)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兰州市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纪检监察干部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和违纪违规典型问题。
分别是:城关区铁路东村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王红梅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09年11月至2017年3月王红梅违反廉洁纪律,先后担任某物流公司和某医疗科技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王红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登县民乐乡纪委原书记钱崇芳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2012年1月至2016年底,县纪委陆续接到关于民乐乡部分村干部违纪违规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先后立案审查了10个村的违纪问题,给予党纪处分18人,其中开除党籍14人。钱崇芳作为时任乡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组织调整。
兰州新区中川镇原纪委书记王琛瞒案不报、压案不办、丢失举报材料问题。2015年9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收到的有关举报材料转至中川镇纪委核查办理,并请函复结果。时任中川镇纪委书记王琛收到问题线索后,未进行核查,也未向新区纪工委报告,后因办公室搬迁将举报材料丢失。王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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