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原标题: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中国甘肃网8月2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颜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时刻震慑警示党员干部,近日,兰州市纪委就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兰州新区中川镇北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李耀贵骗取补偿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间,李耀贵担任中川镇北坪村文书兼二社社长,在兰州新区物流综合体暨失地农民安置项目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以及亲属虚报征收土地面积4.04亩,骗取国家资金93408.84元。在该项目地上附着物追加补偿中,李耀贵在已补偿的情况下,还为自己以及亲属虚报枸杞、玫瑰等地上附着物骗取国家资金共计46394元。李耀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兰州新区西岔镇司法所原所长徐文剑虚报土地亩数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徐文剑在被抽调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土地亩数和附着物,为山子墩村部分村民谋取利益,涉嫌收受财物共162000元。徐文剑还为山字墩村八社村民虚报土地共3.43亩,造成国家资金损失110535.18元。徐文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已移送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里河区魏岭乡绿化村党支部书记丁国龙私分扶持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间,绿化村村民龙占国委托村党支部书记丁国龙帮忙办理其在兰州占国养殖厂的补助资金,在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丁国龙擅自将2万元补助资金私分。丁国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红古区红古镇红古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元德违规收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间,红古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党支部书记王元德与时任红古村村委会主任段立成口头商量,向危房改造户每户收取200元,共计收取41户、8200元。王元德将该笔款项擅自入村委会账目,并由其本人保管并支出。王元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登县民乐乡小有村文书支得春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间,支得春利用担任民乐乡小有村文书职务之便,多次虚报骗取国家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38000元。支得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和市纪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为尺子,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必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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