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原标题:酒泉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中国甘肃网7月10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酒泉日报记者 韩蕾 通讯员 朱玉强) 从酒泉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了解到,酒泉市按照“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要求,下发酒泉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目前各项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据了解,酒泉市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对反馈意见和交办酒泉市的94件群众举报环境信访问题,逐项开展督查和“回头看”,对群众多次投诉反映、屡查屡犯、行为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每月对各县市区、各部门整改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挂牌督办、挂旗公示。同时,由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牵头,重点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酒泉市的30个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在《酒泉日报》及时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宣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升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保,改善公众环保行为,营造了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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