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共享停车”面临的考题
原标题:“共享停车”面临的考题
作者:扶青
一边是中心城区停车位一位难求,一边是小区和机关单位还有闲置停车位,当你遇到“停车难”的问题时,是否有想过将它们利用起来?最近,广州市交委就打算将“共享停车”纳入新拟定的《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在该方案中,广州市拟搭建统一的停车引导平台,将分散的停车信息和不同时段闲置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楼盘小区及个人私家车位资源统筹利用,以缓解停车难。
“共享停车”的基本理念不难懂:资源利用要最大化,既然存在一个停车位,就要避免它被闲置,被闲置的时间越少,说明利用越充分。根据“效率最优”原则,生活中早就有了“共享停车”的初级模型,如上下班高峰期,一些路段上设有电子牌,上面实时显示附近的停车位信息;大部分公共停车场按时段收费,用来不间断停车等。不过,所谓效率最优,不仅是指时间使用上的效率,还有空间使用上的效率,后者就指向了停车位“结构性失衡”特点。就空间分布来看,中心城区是核心商务区,往往也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密集分布区,它们车位的非公共性意味更浓,甚至很多为私人所用,“共享停车”意图拓展空间上的效率,切入点自然就是这些不对外的停车位。
不对外的停车位就是不对外的资源。能不能将这类资源利用起来,过去很多人都动过脑筋,常见的有“共享厕所”、“共享食堂”,还有人呼吁对外开放体育场地等。这些共享理念,有的压根没有推行过,有的试行之后无疾而终,只因不对外就有不对外的理由:比如有些机关单位是不适合开放的,那就很难敞开大门;有些机关单位的食堂、体育场等具有福利性质,对外开放大家有意见;有些半开放性质的场所,开放之后要增加很多管理成本。除此之外,即便一类空间场所被认定为可以开放,最终还要面对业主们的心理决断,大部分人对资源使用具有惯性依赖,更具有排他心理,要使他们接受开放的决定,恐怕要算经济账、成本账。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很多高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都已经高度融入市场经济和市民生活,但现状却是仍然将自己“圈起来”。一种观点认为,这些场所空间具有纳税人“共建共有”的特点,自己有权使用。不过,即便有人不满,也不意味着可以用行政方式去解决,这就是“共享停车”面临的考题。它可以在时间维度上提升停车位的利用率,但在空间维度上能不能拓展效率,就要看它在多大程度上能解决停车位“结构性失衡”的问题。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有不少城市已经试行过多渠道提供停车资源信息平台共享服务,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的宝贵停车资源。但实行这类措施的前提,是控制好进城的车辆数量,广州现在有中小汽车187万辆,而停车位仅有66万个,中心城区的停车位更少,如果车辆都涌进市区,那么开放更多停车位都恐怕不够用。因此,应该首先实现中心城区有偿停车,而且是高费率停车,按照杠杆收费停车,以此来减少进城的车辆数量。在此之上,再通过搭建统一的停车引导平台,把供给和需求信息联通起来,不断提升时间效率,适当拓展空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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