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旅游需要“软引导”和“硬约束”
原标题:倡导文明旅游需要“软引导”和“硬约束”
作者:徐晓兵
5月26日,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出文明旅游行动倡议书,倡导广大市民和旅游行业的朋友们,“文明旅游”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携起手来,共创良好的旅游环境,塑造我市文明旅游新形象。(相关报道见5月26日《兰州日报》3版)
近年来,国人的旅游热情持续高涨。不过,在游人数量大幅增加的同时,很多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也随之不断被曝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排队……除了这些带有普遍性的不文明行为,还有一些令人汗颜的出境游事件频频发生,说明我们从“旅游大国”距离“文明旅游大国”还有一段距离。
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是社会文化等多因素影响的结果。同时,人们离开自身常居地,在陌生的环境中自我约束力下降,往往对某些行为有从众心理,不文明行为因此具有更强的示范效应。其实,旅行途中的行为反映的是游客平时的日常习惯,我们之所以对旅游中的不文明现象这么关注,是因为在旅途环境中一些不文明行为产生放大效应,而旅游不文明行为这么多年来难以改观,表明国民的文明素养确实有待提高。
文明旅游体现公民素质,关乎国家形象。建设“文明旅游大国”,既需要全社会提倡文明旅游理念,也需要扩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力量,久而久之,才能让文明旅游成为一种行为习惯。
文明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指向,国家对此历来高度重视。早在2006年10月,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就联合发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旨在倡导游客遵守公约,争做文明游客。2013年10月实施的《旅游法》更明确规定游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其实,文明的种子就在每一个人的心中,这粒种子的萌芽和生长,需要一定的指引和提醒。只要我们加强文明引导,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唤起群众对文明的尊重,以小我之力成就大家善举,文明就会与你我同行。这也是此次发出文明旅游行动倡议书的初衷。
当然,仅仅正面的引导还不足以构建、培育一个完善的文明旅游大环境,还需要采取强制性措施,让公众尽快形成文明行为的习惯。这就需要将文明旅游纳入法治轨道。《旅游法》对文明旅游有明确的要求。2015年4月,《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为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又提供了新的利器。但徒法不能以自行,相关的法律还要尽快变成易于执行、方便监督的具体措施,严格实施,让旅游管理彰显出力度,对不文明旅游行为有震慑力。
培育文明旅游意识,需要法律法规的“硬约束”,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尤其要破除法不责众的社会心态,树立起对文明的敬畏;同时,也需要内化于心“软引导”,以示范引领、宣传阐释等方式培育文明判断力,以公益广告、公益活动等形式提升文明感召力,引导广大群众在内心达成遵守秩序、维护文明的共识,形成自觉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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