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陇周刊(2017年 第21期) 陇周刊(2017年 第20期)
原标题:陇南市通报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武都区佛崖镇民委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海珍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16年,张海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方式,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000元。张海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追缴。
2.文县尖山乡老爷庙村村委会主任尚明镜、文书刘小建违规乱收费问题。2015年12月,尚明镜、刘小建在外村村民迁入过程中,以每户300元的标准,违规向43户外村搬迁户收取费用共计12900元,用于村务开支。尚明镜、刘小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费用责令退还。
3.西和县石峡镇库根村党支部书记陈海平等虚报冒领惠农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陈海平、村委会主任肖德祥、村文书邓小奎3人以虚报草原面积的方式,累计套取草原奖补资金及人工种草补助资金共计8571元。其中,陈海平领取2844元,肖德祥领取2863.5元,邓小奎领取2863.5元。陈海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德祥、邓小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
4.礼县上坪乡青林村党支部原书记郝成顺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问题。2006年至2015年,郝成顺、村委会原主任沈德学、村委会原委员张想应3人以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方式,累计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7791元。其中,郝成顺领取19721元,沈德学领取35530元,张想应领取12540元。郝成顺、张想应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沈德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追缴,司法机关依法追究3人刑事责任。
5.礼县永兴镇田家村党支部原书记田双禄虚报冒领低保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田双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农户低保人口数的方式,累计套取低保金50160元。田双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康县望关镇坪架村党支部原书记安凤科、村委会原主任张连俊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问题。2005至2015年,安凤科、张连俊2人以虚报退耕还林面积的方式,累计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3255.5元。其中,安凤科领取32765元、张连俊领取20490.5元。安凤科、张连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司法机关依法追究2人刑事责任。
7.康县铜钱乡环路村党支部原书记武义全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问题。武义全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其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兰成中贵输油管道征收土地过程中,贪污侵占国家征地补偿款45162元。武义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徽县伏家镇竹林村党支部委员魏志勇违规领取低保金等问题。2014年8月,魏志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并户保”的方式,违规将其父亲和母亲与该社农户魏某某家3人拼凑为一户申请低保,累计领取低保金15150元。2014年12月,魏志勇隐瞒其母亲死亡信息,累计领取2015年至2017年2月其母养老金2300元。魏志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规领取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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