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原标题: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中国甘肃网5月2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颜晨) 近日,为持续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震慑,市纪委就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七里河区阿干镇琅峪村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12月26日,琅峪村党支部书记张才明、村委会主任张才河、计生专干兼琅峪村百合库出纳高爱玲3人赴山东省胶州市考察百合烘干机项目,期间赴青岛市观光旅游,将在青岛市南区产生的466元住宿费以考察的名义违规报销。张才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才河、高爱玲被告诫约谈。
西固区经合局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6年春节前,西固区经合局以协调关系为由,将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奖金9000元用于购买赠送礼品。西固区经合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红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榆中县马坡乡尖山村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时任马坡乡尖山村党支部书记张海庭、村委会主任杨进缘、文书杨风文多次违规报销餐饮费、购买福利品费用总计9223.6元。张海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进缘、杨风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财政。
兰州新区秦川镇中心校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6年,秦川镇中心校共收取铺面租金135000元,私设“小金库”,用于校舍维修、支付临时人员工资、发放值班补助等支出。时任秦川镇中心校校长陈新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和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毫不放松、持续发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结合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正风肃纪、纠正“四风”,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切实把纪律挺起来、把规矩立起来。要坚持做到监督检查再跟进,铁面执纪再跟进,通报曝光再跟进,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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