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出炉 举报非法集资 有现金大奖等你拿
原标题:《兰州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出炉 举报非法集资 有现金大奖等你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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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5月12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祁瑞龙) 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特别是以互联网金融、网上理财等为幌子进行的网络非法集资案件层出不穷。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兰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出台并下发了《兰州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和举报非法集资工作,若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并决定立案侦查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举报最高奖励不少于5000元。
五种方式接受举报
《办法》所称非法集资是指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或单位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高额利息、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举报人可通过五种方式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通过兰州市处非办电子邮箱sjrbec@163.com举报;2.通过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举报;3.直接到县区处非办或县级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4.直接到市处非办或市级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5.各县区政府要在政府网站或政府公共平台公布具体举报方式。
根据《办法》要求,举报奖励须同时符合五种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如欺诈性广告、合同、收据等);举报者本人的基本信息属实,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举报的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尚未被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和掌握;举报的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尚未经过行政查处或刑事立案的程序;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
涉案金额不同奖励标准也不一样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标准为:对提供非法集资违法广告图片或详细信息,经工商部门查证属实且认定为违规广告立案的,每次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经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但不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并决定立案侦查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其中: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案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涉案金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涉案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不少于5000元奖励。
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有五种情况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受理举报部门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举报的违法事实或线索已经新闻媒体、网络信息等公开报道和披露的,或举报线索已被有关部门掌握并已进入打击处置程序的;举报人本人也是投资者,参与了非法集资的;举报人已因该举报事项在其涉及的其他刑事案件中被认定为立功;参与非法集资案件并涉嫌犯罪的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举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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