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相关办法举报非法集资最高奖励不少于5000元
原标题:我市出台相关办法举报非法集资最高奖励不少于5000元
中国甘肃网5月1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袁文波)5月10日,记者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依法查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出台并下发《兰州市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范和举报非法集资工作,若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并决定立案侦查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举报最高奖励不少于5000元。
依据《办法》要求,举报奖励须同时符合五种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如欺诈性广告、合同、收据等);举报者本人的基本信息属实,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举报的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尚未被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和掌握;举报的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尚未经过行政查处或刑事立案的程序;举报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
根据《办法》,举报奖励标准为,对提供非法集资违法广告图片或详细信息,经工商部门查证属实且认定为违规广告立案的,每次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经有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但不涉嫌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的,经公安部门查证属实、并决定立案侦查的,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其中: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案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涉案金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的,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5000万元(含)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涉案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不少于5000元奖励。
依据《办法》,举报人可通过五种方式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通过兰州市处非办电子邮箱sjrbec@163.com举报;2.通过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网站举报;3.直接到县区处非办或县级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4.直接到市处非办或市级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5.各县区政府要在政府网站或政府公共平台公布具体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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