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路怒”纠纷导致旁人殒命 伤人者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原标题:“路怒”纠纷导致旁人殒命伤人者被判有期徒刑15年
这是一起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路遇前车速度慢,后车司机着急回家,他下车指责前车驾驶员并出手“教训”。前车司机越想越气愤,追上前讨说法时,持刀捅伤了后车司机的无辜邻居,致其死亡。命案发生,必须有人为此负责——伤人者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承担70%赔偿责任,剩余30%赔偿责任由后车司机承担。记者 许沛洁
案件:前车速度太慢后车司机
“路怒”引悲剧
2016年3月5日20时许,张某驾驶黑色桑塔纳轿车去兰州市西固陈官营。进入一个巷道后,因接听电话,张某的车速较慢,后面跟着一辆白色轿车,嫌前车磨叽,一直打喇叭。张某将车停边,让后车先过。但后车司机陈某也靠边停了车,并下车质问张某会不会开车。张某赶忙道歉,但这并没能使陈某消气,盛怒之下的陈某动手打了张某。随后,陈某还拿出手机拍了张某驾驶车辆的照片后才离开。陈某走了,张某越想越生气,他决定找对方要个说法!张某拿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月牙形弯刀,朝陈某回家的方向追去。
陈某驾车驶向自家车库,车库离两人争执的地方不太远。邻居魏某看陈某回来,便出去挪车。待陈某和魏某将车辆停好一同往回走时,张某出现了。张、陈、魏3人发生了争执和厮打,张某持刀乱刺并致伤魏某。当他意识到自己捅伤的不是陈某时,一下慌了。
20时58分许,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陈官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陈官营桥头时,发现两名男子正在追打,其中一男子发现警车后拦下一辆出租车迅速逃离。民警经询问追逐在后的男子——陈某,得知逃跑的男子持刀捅伤其邻居魏某。民警当即开始追赶并在鸿安家居广场中门处将出租车拦截,逃跑男子张某被抓捕归案。遗憾的是,伤者魏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兰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经济损失,按过错程度,被告人张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陈某因对案件的引发有一定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诊断:路上开车易急躁
这些表现表明“路怒症”
“路怒症”顾名思义就是带着愤怒去开车。指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的驾驶人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此类行为可能包括:粗鄙的手势、言语侮辱、故意用不安全或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或实施威胁。那么,“路怒症”的表现具体是怎样的?
症状一:开车“骂人”成常态。
症状二:驾车情绪容易失控,一点堵车或碰擦就有动手冲动。
症状三:喜欢跟人“顶牛”,故意拦挡别人进入自己车道。
症状四:开车时和不开车时脾气、情绪像两个人。
症状五:前面车辆稍慢就不停鸣喇叭或打闪灯。
症状六:危险驾驶,包括突然刹车或加速等。
分析:“路怒症”产生的心理原因
“路怒症”是汽车时代一个世界通病。在美国,职业司机患病比例达30%以上;在上海的调查,长途汽车司机心理障碍发生率高达80%,私家车主为44.4%。
产生攻击性驾驶的心理原因,可谓五花八门。一个关键原因是开车人有一种不正确的期望,他们下意识里认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设定的方式和时间从甲地开到乙地,没有任何意外事项应该阻挡他们。
通常这类“马路愤怒者”开车时的5种幼稚心态包括:
1.即使完全没有必要赶时间,司机仍会给自己设定一个预期时间,规定自己在多少时间内到达目的地;
2.喜欢在马路上和其他司机竞争,超过对方就高兴,被对方超过就懊恼;
3.如果旁边的汽车打方向灯想变换车道,本能反应是加速跟上去,不让他超车;
4.看到别的司机错误或不守规矩的动作,尽管一点都没妨碍自己,但嫌恶的情绪仍会油然而生;
5.觉得别人侮辱了自己,会产生报复心态,并很难克制住这种心态。
支招:怎样解决“路怒症”?
“马路愤怒者”不妨试试以下方法来控制自己的不良心态:
1.学会为自己减压,切勿将不良情绪带至车内。
2.保持车内适宜温度,有助于控制情绪。
3.出门前准备周全,避免因匆忙出门忘记物品而导致不安情绪。
4.开车别在路上争吵,退一步海阔天空。
5.播放一些平淡悠扬的车内音乐。
6.多喝一些败火的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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