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查暗访督查年简报(第3期)|坚持“三个并重”强化问题整改
近期,省委督查领导小组派出2个明查暗访组,深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流域的甘州区、肃南县等7个县(区)的16家企业、15个站(点),通过实地暗访、现场检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际成效。同时,还分别与当地县(区)主要领导进行座谈交流,掌握祁连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主要举措和进展情况。截止目前,各县、区针对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坚持明措与确责并重、整治与恢复并重、规范与查处并重,切实加强祁连山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坚持明措与确责并重。各县、区突出问题导向,逐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确定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以上率下抓整改促落实。甘州区制定1个总体方案和7个专项行动方案,分别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同时,针对清理摸排出的368项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凉州区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求,严格核查每一个问题,力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凉州段生态环境问题及中央环境信访督查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到位。肃南县按照“划片包干、一项一策、一点一策”和“一个问题、一个方案”要求,制定祁连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1+6”整治方案和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8”行动方案,确定一名县级领导负总责一个领域,并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力求把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
坚持整治与恢复并重。各县、区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综合运用停业整顿、关停退出、恢复植被等手段,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肃南县对全县境内的所有矿山一律停产整顿,对已过期的3个采矿项目和39个探矿项目按程序上报发证单位关闭或注销。制定《肃南县治理超载过牧恢复草原生态工作方案》,对重点生态区685.9万亩草原实施禁牧。古浪县对保护区内的活动板房、养殖暖棚予以全部拆除,责令所有经营活动进行停业整顿,对采矿遗址及小水库采取在弃渣场和废料场平整覆土、人工造林、封山育草、加固护坡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永昌县逐矿逐点拆除10处已关闭项目各类设施设备,清理废渣,覆土并播撒草籽,恢复地形地貌;对3处采矿证尚未到期的项目责令停产。民乐县全部拆除6个矿山生活生产设施,矿山井口场地已平整,并进行了人工覆土;2个旅游景区项目全部予以关停,违建设施已拆除。山丹县、凉州区采取调整建设地点、建立污水处理和垃圾清运制度、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等措施,加大对区域内9个水电站的综合整治工作。
坚持规范与查处并重。针对生态环保意识不强、水电站下泄水量不足、企业运营手续不全、无视环保法规等问题,各县、区采取签订责任书、依规核减面积、严肃查处问责等手段,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规范企业运行行为。山丹县对祁连山生态保护区流域内的4个旅游建设项目重新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古浪县发放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与相关责任人签订监管责任书,不断强化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肃南县对全县境内的所有水电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足量下泄生态用水,目前境内33座水电站已全部安装生态下泄监控设施。永昌县对4处部分矿区面积位于实验区的项目,责令其停产,并按规定核减矿区面积;对2处水电站项目,加大环保检查力度,并对垃圾和危废物处理提出整改要求。甘州区对央视曝光的石庙二级水电站和巨龙铁合金公司破坏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从严从快从重进行了查处,目前,两家企业均已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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