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查暗访督查年简报(第2期)|金昌市、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局等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专项整治推动工作落实
近期,金昌市、武威市天祝县、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局等单位认真贯彻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市县乡四级干部座谈会精神,部署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紧紧盯住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定向聚焦发力,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整治工作。
金昌市在全市集中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谋划开展蓝天碧水环保行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造林绿化美化行动等“十大专项行动”,实行试验区内全部建设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制度,健全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和长效机制,坚决打击和制止环境破坏行为,组织实施保护区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据省委明查暗访督查组了解,该市纪检、组织、宣传和发改等相关部门正在对《全市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永昌县正在组织力量拆除生产生活设施设备,恢复地形地貌并强制其关闭退出,加快已关闭煤矿、萤石矿遗存设施拆除、矿区废渣清理工作,拆除无主矿井、焦化厂、洗煤厂及电力设施,加强对未开工建设的森林公园的日常监管工作,并核减位于保护区实验区的煤矿、萤石矿经营面积,推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网站》和《祁连山自然保护》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祁连山保护区生态保护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开展约谈整治工作“回头看”工作,针对中央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发现的破坏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等具体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管理领导责任体系(试行)》,修订和完善保护区资源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保护区自然资源管理领导责任体系,强化保护区内资源环境巡护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法执力度,对群众举报、保护站上报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自然保护区政策法规及时依法查处,对祁连山保护区内新申报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和控制,切实减少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
武威市天祝县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快生态问题整改进程、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和环保投入等方面入手,对保护区内项目认真进行核查,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方方面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大整治大排查,严格落实“治污、控煤、抑尘、管车、禁燃、严管”措施和执行水资源管理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实行“一项目、一方案、一结果”工作机制,加快推动“下山入川”生态移民搬迁,减轻人为活动对祁连山生态环境造成的压力。
目前,“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已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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