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发动 再宣传 再动员 让大整治活动深入人心
中国甘肃网1月1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首席记者 葛强)1月12日,针对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宣传舆论氛围营造不浓厚、宣传动员及发动工作未到达预期效果的问题,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督导组深入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卫计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等11个部门进行再次督导检查,确保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还需再发动,再宣传,再动员”的批示要求落到实处。同时,还对各部门方案制定、机制建设、工作措施情况以及《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43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各部门行动
根据督查情况,各部门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有:
市委宣传部:整合媒体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在报纸、电视和网络新媒体上集中发力,采用专版头条、连续滚动等方式,累计刊登投放稿件120多条,各类新闻890多篇。同时积极协调省上媒体和各县区宣传部门,持续报道我市“三大整治攻坚战”,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
市直机关工委:将发动党员先动起来。立足主责主业,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发出文明交通倡议书,号召市直机关全体党员率先垂范做交通文明人。同时,探索将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年度目标任务中予以考核,并结合全市治顽疾转作风提效能专项行动落实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
市发改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号召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积极遵守交通秩序。同时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快推动市政建设工期,宏观规划城市道路设计建设,以此为契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
市交通委:部署660余名运政执法人员和公共交通督查员上路检查。1月11日共检查出租汽车、长途车376辆次,处罚通报违规运营出租汽车8辆、长途汽车2辆、公共汽车8辆,查扣非法营运黑车9辆并将依法处以2万元罚款,引导乘客文明乘车1200余人次,规劝公交站30米范围内临时停放车辆驶离32辆。同时,在公交智能站牌、车载电视、LED尾屏、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交通秩序大整治”宣传标语和视频2.5亿条次;向驾驶员发出3万余条大整治行动宣传短信;在自媒体平台推送大整治信息10条。
市安监局: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工作需要,制定下发了2017年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春运、两会、春节的特殊时段,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市工商局:从源头上禁止机动车辆非法改装、拼装。截至目前,在全市317户汽车销售企业、130户摩托车销售点、42个市场严查机动车改装、拼装问题,并将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宣传材料直接发放给各机动车、摩托车销售经营部门。
市商务局:组建9个检查组,对全市76个加油站进行综合检查,督促各加油站严格落实禁止为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违法违规车辆提供加油服务、禁止向无资质单位销售散装汽油、禁止向未开具证明的个人销售散装汽油的“三个禁止”政策,让无牌无证摩托车无上路基本条件。
督导组建议
督查中发现,市直各部门虽已结合各自主责主业,积极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但仍未形成冲击力强、渲染力大、覆盖面广、人人有认知、人人有行动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宣传氛围。对此,督导组建议:
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案。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工作需要,市委宣传部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载体、宣传效果和标准、宣传考核管理等方面入手,制定宣传工作指导实施方案,并根据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工作职责范围和宣传受众,将宣传任务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根据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宣传指导方案要求,既要完成宣传工作的“规定动作”,又要创新宣传工作的“自选动作”,力促全民参与交通秩序大整治、全民维护交通秩序的热烈氛围早日形成。
制作一部公益宣传片。围绕交通秩序大整治主题,市委宣传部加紧制作一部专题宣传片,力争月底投入到各传媒载体播放;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根据职责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各街道社区楼宇传媒载体,各综合商圈户外LED电子大屏,公交车车载电视等载体固定时段、多频次循环播放宣传;兰州电视台各频道在黄金时段循环播放,并结合各自栏目特色,制作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广告播出,形成猛烈的电视宣传势头。
凝练一批公益宣传标语。立足交通秩序主题,市委宣传部凝练一批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公益宣传标语,并制定户外标语宣传主色调、样式等标准,指导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张贴投放;同时,指导制作一批宣传彩页,结合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的“六进”活动,督促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将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相关知识点普及到家家户户。
织就一张全覆盖的宣传网。从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确定专职宣传联络员,充分挖掘整治工作新闻素材,从市属各媒体抽调专职记者,全程跟踪报道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形成市委宣传部总牵头,各部门、各县区齐呼应的宣传网络,宣传“好交警、好司机、好市民”模范典型,并对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在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进行曝光,树立反面典型,全民推动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开展一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市直机关党员率先垂范,带头积极响应低碳交通、绿色交通、文明交通号召,并定期组织党员上路助力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集体活动,带动全社会提升文明交通意识。二是创新宣传手段,利用互联网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广的优势,在各部门、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掌上兰州、指点兰州、爱兰州等多种新兴媒体多频次、大批量推送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的相关新闻消息,形成网络新闻消息宣传流。三是发掘宣传载体和阵地,利用公交出租LED屏、户外广告、社区宣传栏、宣传车等载体和阵地,加大宣传标语和广告的投入量,扩大社会受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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