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意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过剩行业"僵尸企业"将被淘汰
原标题:省政府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
过剩行业“僵尸企业”将被淘汰
中国甘肃网1月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支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淘汰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意见》指出,推动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引导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兼并重组,盘活资产,多元化发展。
支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兼并重组力度,淘汰过剩行业的“僵尸企业”,有序实现低效无效资产的退出。探索推进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的联合重组,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理顺省属企业管理体制,将政府相关部门脱钩剥离出来的优质经营性资产资源注入省属企业,实现整合重组,发挥资本效益。
明确企业降杠杆的主体责任。企业是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强化企业管理层资产负债管理责任,合理设计激励约束制度,处理好企业长远发展和短期效益的关系,树立审慎经营观念,防止激进经营过度负债。落实企业股东责任,按照出资义务依法缴足出资,根据股权先于债权吸收损失原则承担必要的降杠杆成本。
以促进优胜劣汰为目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严禁将“僵尸企业”、失信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对象。
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鼓励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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