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上涨0.15元
原标题:兰州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上涨0.15元
中国甘肃网1月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燕澜月)1月1日起,兰州市城区(含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执行新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居民用水由0.80元/吨上调0.95元/吨,非居民用水由1.20元/吨上调为1.40元/吨。
据悉,兰州市物价局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听证会,并提出两套调整方案。方案一,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5元/立方米。上调0.15元,调整幅度为18.75%。方案二,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7元/立方米。上调0.47元,调整幅度为58.75%。听证会上,15位听证代表中,有8名听证代表赞同方案一,5名代表赞同方案二,2名代表另有意见和建议。最终,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决定,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方案一执行,也是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用水量按照抄见水表量为准。
相关新闻
- 2016-12-30兰州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上涨0.15元 新标准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 2016-12-30兰州市调整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涨了0.15元
- 2016-12-30明年1月1日起 兰州市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0.80元调整为0.95元
- 2016-12-302017兰州污水处理费执行新标准:居民用水0.95元/吨 非民用水1.40元/吨